通常交通事故在釐清責任歸屬後,
若無涉及刑事責任(過失致死),兩造雙方即可進入和解階段,
但在和解談判的過程中,有許多注意事項是不能忽略的:

1.必須充分了解本身所投保的險種以及承保範圍,
接著再看保額是多少錢,這樣才能知道自己保障在那裡。

2.如對方車輛為營業用車(如計程車、租賃車),
會增加一筆營業損失賠償,最好先知道對方要求索賠金額。

3.發生交通事故若有人員受傷,和解前最好先取得醫院診斷證明書,或者醫療收據。

4.和解時最好有保險公司理賠員在場,若理賠員不能參與,
則必須將對方要求金額告知理賠員,無論如何要先知道此案能獲得多少理賠,再與對方談和解。

5.千萬不要等和解完畢,才告知保險公司,這時你巳犯了私下和解的禁忌,
保險公司會自行研判賠償你多少錢,而不受和解金額的約束。

6.要慎選和解的地點與場所,千萬不要在對造家中談,建議你在派出所或調解委員會內談判和解。

7.所有保險契約承保範圍的任何一次損失,
被保險人均須先負擔約定之自付額,保險公司僅會對超過的損失部份負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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