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splay(日文「コスプレ」),是Costume play的和製英語簡稱,
此稱由日本動畫家高橋伸之於1984年假美國洛杉磯舉行的世界科幻年會時確立,
中文一般稱之為「角色扮演」或「角演」,
指一種自力演繹角色的扮裝性質表演藝術行為。

而當代的Cosplay通常被視為一種次文化活動,
扮演的對象角色一般來自動畫、漫畫、遊戲、電玩、輕小說、電影、影集、特攝、偶像團體、
職業、歷史故事、社會故事、現實世界中具有傳奇性的獨特事物(或其擬人化形態)、
或是其他自創的有形角色。
方法是刻意穿著類似的服飾,加上道具的配搭,化粧造型、身體語言等等參數來模仿該等角色。

參與Cosplay行為的裝扮者在日文被稱為「コスプレイヤー」 (可簡稱「レイヤー」),
中文一般稱「角色扮演者」或「角色扮演員」,英文稱「Cosplayer」。

對Cosplay 的定義,有兩種不同的見解。
第一種是較廣義的見解,
認為Cosplay是可以追溯到人類歷史傳統的演繹神話傳說、民間逸聞、節日故事、
文藝作品、哲理學說、祭祖情節等等當中,演繹的角色的行為。
所有以服飾扮裝某些角色的行為也能稱為Cosplay。

第二種是較狹義的見解,
認為Cosplay是近代才出現的行為,其特色是在於扮演角色的動機。
指出自興趣,為了表達對角色的喜愛,而作出的角色扮演行為才是Cosplay。
為商業宣傳、宗教儀式、話劇、戲劇等等的角色扮演行為,也不是Cosplay。

Cosplay是指以服飾和道具的配搭,加上化妝造型、身體語言等等,
來扮演成一個自己喜愛的角色,並要求忠於原著,要做到形神俱似。
「形似」是指外形要相似,例如服裝、道具、化妝、甚至髮型都要相似。
「神似」是指神韻要相似,例如舉止動作、神態都要相似。

Cosplay必須要有一個特定的扮演對像。
Cosplay包括了扮演漫畫、動畫、電玩、藝人歌手、電影、視覺系和自創的角色。
然而,Cosplay的對象其實並無限制,只須要是在扮演一個特定的角色就是。

但是,純綷穿上一些特別的服飾(如:Gothic & Lolita)不算是 Cosplay。
而在狹義的Cosplay和廣義的Cosplay定義上最重要的分別,
是在於狹義的Cosplay指扮演者必須是為了興趣,
為了表達對角色的喜愛而作出的角色扮演行為才是Cosplay。
為商業宣傳、宗教儀式、話劇、戲劇等等的角色扮演行為,由於動機不同,
所以不包括在狹義的Cosplay定義之中。

Cosplay是近代才出現的,是起源於日本,於1970年代的同人誌即售會中。
那時,有些同人誌組織的人會在即售會中,打扮成動漫角色,
成為組織在即售會中的看版娘,籍以吸引同好來參觀自己的攤位。
及後因為各種Cosplay活動、傳媒的介紹、網際網路有關Cosplay的大量資訊等等,
使Cosplay急劇發展,轉而成為一個獨立的興趣,
扮演的對像也引申到動漫角色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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