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要培養一種觀念:
「現今台灣媒體,只是一種企業圖利工具,無任何教化社會功能!」
所以看電視,就是看看就好,別相信太多!聰明的人是乾脆不看!
該支持正版唱片嗎?
用另一個層面的思考吧!
請藝人們放過全台灣的人民吧!
最近看了蘇永康、謝霆鋒、苦苓的新聞頗有感觸,
聽了一則政府出錢的廣告,
主持人說,最後一題現時搶答:
「同樣是CD,一張50元的跟350元的,要買哪一種?」
有一個女生就回答說:
「同樣是 CD ,當然是買50元的嚕。」
主持人駁斥說:
「答錯!」
另外一個男生的聲音就回答:
「350元,因為350元買的是智慧財產,50元是盜版的行為。」

如果大家平時有看一些時尚雜誌,介紹藝人的穿衣或首飾,
每一樣東西的價格都是好幾萬塊錢,
我不知道藝人們怎麼買得下去?
為什麼下得了手?
一件上衣約一個基層上班上班族的薪水(約三萬),
那些藝人為了光鮮亮麗,
為了滿足虛榮心,我們怎麼可能去買正版CD呢?
我的一件衣服才500塊就可以穿好久好久,
為什麼藝人們不多加省思,
這個社會上有多少人,因為你們買的一件衣服的錢,
我們要過一個月或兩個月的生活!

昨天我看新聞,
輕度智能障礙的秀蘭得到總統頒獎,獎金才15萬,
她才18歲,家裡有兩個重度智障的哥哥、精神異常的母親,
她去做打掃工,
一個月才18000的薪水,她要養活一家人。
各位藝人們,一個人少買一件衣服就可以幫助他們家裡多少 ?
大家不如把買CD的錢拿去行善,
也不要拿去給藝人們亂花。
請藝人們放過全台灣的人民吧!

不知大家最近是否看過一個廣告,
一位接著一位的歌星出現在你眼前,
求大家饒過他們。
剛開始感觸不深,但是自從我看到一位年輕的媽媽,
帶著一位國小的小孩出現在量販店開始,
讓我想寫這一封信...。
那時他們正為他們的晚餐打點,
一袋餐包和一罐水,
跟在他們後面購物的我,原本顧著挑自己的日常用品,
忽然聽到那位小妹妹吵著要買CD。

我想那對大家來說都是件稀鬆平常的事,
但是對這位失業的媽媽卻是一種遙不可及的奢求,
我想他不是不願意讓他小孩和其他的小孩一樣,
擁有一份屬於自己喜歡的聲音、屬於自己的快樂,
實在因為他負擔不起。

因為她悄悄的對那小女孩說:
「等媽媽『再』找到工作一定買給你,媽媽身邊的錢不夠買下它!」
聽了有點辛酸,有點感動,有點想哭。
一位媽媽再勉強提供小孩溫飽之下,他還是努力想著,
如何讓小孩和其他小孩一樣,
有一份屬於自己的禮物。
此時的我不經想到那些打廣告打得很兇的藝人,
要大家饒了你們,你們餓過嗎?
你們現在三餐只吃麵包度日嗎?
你們出門只能用走路的嗎?
你們為了小孩的學費煩惱了嗎?
我想沒有!
你們可以撞掉一台價值比一棟房子貴的轎車,
你們可以天天吃人家或許一輩子都吃不到的山珍海味,
你們可以穿一件衣服價值高過一台摩托車,
你們可以住五星飯店,你們更可以一擲千金過奢華的生活天天上酒家、上PUB喝酒、玩女人!

你們有沒想過還有很多人沒飯吃,
衣服要好久好久才買一件,在狹窄的六坪小房中住著全家,
小學生沒錢吃營養午餐,還有高中求學中的小孩需要出外打工,只為了貼補家用。

我想你們活的很好,是許多小孩的偶像,
他們學著你們的一言一行,但是你們作好榜樣給大家看了嗎?
你們犯錯,把責任推到全世界的人身上。
「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
我想,你犯了是演藝圈裡許多男人會犯的錯,不是全天下!
出軌把責任全推到另一半的身上!

不要因為你有媒體,就以為可以胡作非為,
拿出你們的良心,做個好榜樣,
不要整天亂搞男女關係,今天追誰,明天出軌,後天和某某人再哪裡被抓姦。
小孩也有眼睛,他們還是張白紙,
你們的行為已經漸漸污染了他們的純真心靈和思考邏輯。

台灣的道德觀漸漸在淪陷,你們是一大主因,
因為你們有媒體,你們的渲染力強,
因為這樣我想對你們說,請多做善事,好好端正自己的行為,
沒人買你們的唱片不是因為我們都不喜歡,是因為你們的行為令人不齒,
請先救救台灣,先救救未來國家的希望。

你們想過嗎?
一個愛你們、喜歡你們崇拜你們的歌迷才會去買你們的唱片,
但是你們一再的提高價格,你們拿到你們要的利益之後想到過回饋歌迷嗎?
幾乎大部分的影歌星賺飽了錢,就立刻在外國置產,並取得居留權。
你們只會想如何從歌迷身上再取得更多的利益,這樣合理嗎?
不是我們不喜歡正版,是因為你們賺得太過份。

現在更扯,一連串的藝人未婚先懷孕還在節目上大肆厥辭,
媒體好像沒有其他好報的,整天都在報誰懷孕如何如何,
台灣的藝人道德觀錯亂,而且影響了社會年輕一代很深,
但他們毫不感到羞恥的帶領年輕人走向罪惡之深淵。

未婚懷孕是對的?崇尚名牌是對的?
太多太多的負面教育從藝人身上不斷的向社會發出這樣訊息。
讓年輕人覺得這是對的,
做出讓人無法接受的事情只為了追求偶像的腳步藝人們,
請你們高抬貴手,不要在媒體上為了你們自己,
將自我提的很高而誤導無知的年輕一輩吧,
只會耍嘴皮子而無真本事只會誤導了下一代。

各位收到這一封信的朋友們,請努力的將這一封信傳下去,
傳到那些人手中,傳到他們先自我反省為止,
台灣需要大家一起來改進,當你我的手握在一起時,我們一定可以改變得更好。



我的心得感想:

這篇文章是很久以前朋友寄給我的,
看完這篇文章著實令我熱血沸騰,
這年頭,苦苓都不苦苓了;林清玄都不林清玄了;小馬哥都不小馬哥了!
當一個人食指指著別人時,餘四指是指向自己、檢視自己!
虧他們還是道貌岸然的公眾人物,
有著教育大眾的知名度,卻做出誤導大眾的行為!
辯解也是多餘的,身教重於言教,
己身不正何以正人?(抱歉!這是我教訓人的口頭禪!)

總之,我幾乎不買台灣藝人的CD,
除了張雨生、羅大佑、張學友等值得珍藏以外,
我若買那些所謂偶像的專輯會覺得可恥,
因為我就唱的比他們好聽呀,我可是唱將級的歌喉呀!
我要是出道,他們大概要去乞討了吧?(抱歉!說到強項不免自豪!)
大多的新歌網路上就有何必浪費錢呢?
我賺的可是比一般人還要辛苦的血汗錢呀,是犧牲青春年華換來的!
當然要犒賞自己,怎麼可能犒賞藝人,
她們陪富商睡又不陪我睡,我何苦掏腰包買唱片?

網路上的歌只要自己聽不要有商業行為,誰奈我何?
朋友要就送他,好歌就該傳千里,
不然到處都要求狗屁智慧財產權,我寫的字體是顏真卿,要付多少給他?
大家都聽古典音樂、都彈過蕭邦的曲,要付多少給他?
但是廣告用過N次蒙娜麗莎的微笑,要付多少給達文西?
所以我真糙它嗎的鄙視濫用法律的不肖營利業者!

我除了網路抓不到的那種冷門好音樂,
或自己喜歡的樂團、指揮家的古典音樂CD會花錢買,
我從不買流行歌曲,那些國一小女生盲目追星,在我身上是不可能看到,
聽到張震嶽的韓流來襲歌詞,還頗有同感!
大家可以盡情罵髒話!該死的爛偶像!
該死的在螢光幕前騙吃騙喝、呼弄百姓的公眾人物!
趕羚羊!咖哩羊!
以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遊神曾晞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