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自王文華的BLOG 2007 04 17

我40歲,還沒結婚。
我媽催得快放棄,我一點都不急。
我談過幾次戀愛、約過一些女生、主持過很多婚禮、甚至祝福過我的情敵。
人來人往,從沒想結婚。
我老覺得:既然有蛋白質女孩,幹嘛要蛋白質太太?

每次鬧完洞房,雖然不能在洞房住下,但也覺得甜蜜。
送伴娘回家的路上,當然會和她交換手機。
愛情很重要,所以繼續快樂地約會就好。
既然能當鬧別人的主持人,何必當被鬧的主角?

但2006年年底,我想結婚了。
唉,這都要怪我那大學同學!
這同學在10月第二次結婚,兩次我都是伴郎。
他和前妻在兩年前離婚,這兩年過得很不好。
工作不順,身體也出了狀況。
肝臟檢查出一個良性瘤,虛驚一場。
婚禮前一晚他跟我說:「我們遲早要走,我不希望走的時候,孤單一個人。」
這理由聽起來很牽強,於是我問他:「你愛你的新老婆嗎?」
「當然愛,但老實說,不像我對第一任老婆那樣愛!」他的坦白嚇了我一跳,他繼續說,
「你看看,我那麼愛我前妻,最後還是分開。在婚姻中,愛很『重要』,但不『必要』。
婚姻是一種夥伴關係,我們一起經營生活。婚姻中最重要的是生活的『活』,
過日子的『過』,很少夫妻,是把『愛』放在嘴邊的。」

我仔細想想,還真沒錯。
我的夫妻朋友們,出門時牽手都很少,更別說示愛了。
「我勸你做兩件事。」同學說,「第一,健康檢查。第二,結婚。」
2006年10月,我做了第一項。
我躺在病床上,看著冰冷的電腦斷層儀器向我伸出魔爪。
我伸出手,想摸,卻摸不到一雙溫熱的手掌。
那一刻,我約會的女孩,都在忙各自的事。
她們不會來,我也沒有找她們。
儀器啟動時,我猛然發現,我有去party的女伴,卻沒有去醫院的伴侶。
我有很多同享樂的女友,卻沒有一個共患難的對象。
而人到了某一個年紀,患難慢慢變得比享樂多。
伴侶,慢慢變得比女伴重要。

健康檢查完後,我坐在醫院的長廊,看到一位老太太,推著輪椅上的老伴。
他們從長廊,走到草地上曬太陽。再從草地,慢慢走回病房。
半個小時,一句話都沒說。老太太沒有低下頭說「我愛你」,
但兩人的表情卻這樣滿足、如此篤定。
我猜進病房後,老太太也不會說「我愛你」。
但我確定,她會在病床邊守到天明。
明早起來,她不會叫老公「Honey」。
但我確定,她仍會幫她吊點滴。

太陽不用證明它明天會升起,
我如果像太陽愛地球一樣愛你,不需要在嘴巴上裝滿星星。
夫妻生活,只需要出現、及陪伴。
情人約會,需要不停地講笑話、或轉餐盤。
在醫院角落,我回想這一兩年來的許多約會,其實都是同一場表演。

觀眾也許不同,但節目都一樣。
散場都在半夜一點,不太敢在白天見面。
我幻想,有沒有一場約會,是一輩子的?
有沒有一場約會,可以在醫院的房間?
當然有,那種約會,叫婚姻。

走出醫院,我想結婚了。
可惜結婚不像健康檢查,只要掛號繳錢,萬事OK。
結婚需要對象,找女友很容易,找對象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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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極上の綺麗な世界 - 挾飛仙以遨遊,抱明月而長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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