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8/09/15 11:11 特約記者 薛怡青/專題報導

網路上有很多分享行為,例如哪裡好吃、好玩,哪裡買東西最便宜等等,
不過如果是在網路上分享、下載情色照片、影片等,
可能會因為觸法,而接到警察的法院傳單。

最近在網路上有關「下載情色圖片或影音檔是否觸法?」之討論發酵,
陸續有些網友開始接到法院寄來妨害風化的傳單,
並至警局做筆錄,甚至有些人因此被判緩刑或易科罰金,
因此有網友就在網路上建立了自救會,成立「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治條列29條家族」網站,
希望有類似案例的網友可以到家族網站裡一同討論。

該網站的家族長大汗接受Yahoo!奇摩新聞採訪時表示,
希望廢除兒福法第29條與刑法第235條,他認為這兩條法例是網路世界的恐怖麥卡錫主義。
大汗表示,兒福法第29條立法原意是為了保護兒少,
但如今卻成為網路警察拿來作業績的方便法,不惜犧牲成人權利。

而台灣人權促進會也曾表示,兒福法第29條已變成文字獄,
他們已經請執行委員羅秉成已將此條例29條送大法官釋憲,並準備推動修法。

大汗表示,他收到許多網友在網路上泣訴的案例,
比方說有位網友透過Foxy軟體下載情色圖片或影片來看,只作為私人觀賞,
並沒有公開散布,但是卻不知Foxy內藏有木馬及駭客程式,
把自己已下載的情色檔案再散布到網路上,而網路警察尋著IP追蹤回來,
就指稱這位網友到網站上張貼色情檔案。

該家族的人主張,同意該給予網路一個乾淨清爽的網路空間,
但他們也認為成年人有權利接觸屬於成年人之事物,大汗表示,
他無法認同警察以侵入式方式「積極偵辦」,他覺得政府應該正確落實「網路分級制度」,
例如連同各大ISP業者做好「情色守門員」,
對未成年作好防護措施,而不是以這樣的手段來抓人。

不過,安全防毒軟體專家賽門鐵資深技術顧問莊添發就表示,
其實類似像Foxy這類P2P軟體,本身就很容易潛藏木馬程式或駭客程式,
網友最好少用為妙,尤其在險惡的網路環境裡,再多的防護都可能是不夠的,
因此,網友本身一定要相當注意網路及電腦資訊安全,
否則有可能誤觸法而不知情。

感想:

有需求才有供應,你關了這扇門,別人還是會由其他管道去獲得,
此舉如同要求所有人不要好色一樣,
若真要禁止的話,不如先想想該如何把雄性荷爾蒙給殺光?
未成年是需要乾淨的空間沒錯,
但有些十八禁的東西,是可以適切的抒發,
就會像鯀治水,沿用了「水來土擋」的辦法,只是一昧堵水,再怎麼禁止也是徒勞無功;
而換大禹接手治水,利用疏導法最終成功了,
我國中開始接觸A漫,現在身心也很健康,也從未做出一些姦淫擄掠之事,
反而對「性知識」有很深厚的修為,
「性」不是不好,而是它需要去教育,
法律是行為論,只要沒有做出傷天害理的事,
你要怎麼興奮、性衝動、意淫都是合法的,
重點是要教導孩子,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
日本便利商店就大剌剌擺著各種色情書刊,
只要成年也可以當場翻閱,這也沒什麼不好,
子曰:「食、色,性也。」又曰:「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凡事只要懂得「發乎情,止乎禮。」
又何須禁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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