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昨晚在西門町「全昌堂」看完中醫,陳醫師要我多吃黑色的食物,例如芝麻、木耳、黑豆,但何首烏不要吃多,容易拉肚子,於是今天上午我就想去買「郭金山手工花生糖」黑芝麻口味,深坑老街跟三峽老街都有分店,都要半小時車程,似乎是三峽老街比較近,於是就前往三峽,後來發現我錯了,深坑老街距離新店10公里而三峽老街距離新店20公里,可能山路紅綠燈少,可以騎比較快才有這種錯覺吧?
經過「香腸一條街」時,停在「九鬮香腸」買還沒吃過的原味香腸,之前食記請參閱:https://mutakenta.pixnet.net/blog/post/33545143
點了兩支原味香腸後,錢付完就到對面「李溪口黑豬肉香腸」買五香口味、義式香草蕃茄口味,發現老闆也會用抹布擦拭烤爐,跟對面的九鬮一樣注重衛生,只是烤台較老舊而已。老闆不知道我是KOL,卻說義式香草蕃茄香腸烤完比較短,所以補一支給我,等於用兩支買到三支,可見這家老闆做生意有良心。
回到「九鬮香腸」後,兩組排我前面的客人都拿到了,連排我後面的客人也拿到香腸離開,覺得很扯!我先來的怎麼可以先給別人呢?如果還沒烤就不買了,我要趕時間去三峽老街,結果我還沒臭臉,烤香腸的男生卻先對我臭臉,還說已經快好了,再一次浪費我時間。
基於愛之深責之切,希望老闆好好教育一下員工,不該讓人插隊,那個男的又跟我五四三說聽成我點的是蒜味,而且已經烤好了要重新烤原味,明明我就說要原味,你耳朵長包皮變成我的錯喔?火整個上來!以前我帶兵最討厭那種狡辯、好講理由的人,做錯巴結一點道歉就好,不要講一堆理由讓人堵爛,之前來買是兩位女性在烤,都不會有這種問題,他這種態度讓我很後悔曾經花時間為「九鬮香腸」寫推薦食記,還每次在臉書打卡幫「九鬮香腸」曝光,也浪費痞客邦相簿容量,於是就將五星好評改一星負評離開。
到了三峽老街,朋友說他們可能太忙才搞錯,好吧我就原諒「九鬮香腸」,於是將負評改為三星,原味香腸吃起來很柴沒有之前吃的多汁,反而「李溪口黑豬肉香腸」的義式香草蕃茄香腸好吃多了。
之前吃過「陳記紅牌黑豬肉香腸」給予很高評價,但好幾次經過,要嘛愛理不理,要嘛愛開不開,之後就略過不買才改吃「九鬮香腸」,之前食記請參閱:
https://mutakenta.pixnet.net/blog/post/33427486
以後「九鬮香腸」我也會拒絕往來,虧我那麼挺你們來買好幾次,還免費幫你們打廣告,這次讓我徹底失望,「九鬮香腸」就算再好吃對我而言都是垃圾,已經一文不值,不會再浪費錢買他們的香腸了。
我在三峽老街坐在路邊吃「李溪口黑豬肉香腸」,也邊欣賞盛開的八重櫻,以後還是都買這家好了,對面兩家以後拒絕往來!
在「郭金山手工花生糖」買了芝麻相關產品,日式梅買給老妹吃,香香豆跟蠶豆則給老爸吃。
離開前也買了「牛香軒黃金牛角」,雖然不像對面「金三峽牛角」有排隊人潮,但味道還是不錯,咖哩餡、草莓餡、藍莓餡都好吃,但起司不好吃我就不拍了。
回程時又經過「李溪口黑豬肉香腸」,我又買一支麻辣口味來吃,真的不輸對面兩家,於是又外帶鐵板鹹豬肉一份回家吃,用鋁箔紙包起來有保溫效果,也是「香腸一條街」唯一有賣此產品的店家。我問老闆怎麼不像對面「九鬮香腸」那樣按讚打卡折扣五元的方式來行銷?他很有自信得說,對面兩家是後來新開的店,才比較需要這種網路行銷方式,李溪口是正宗老店,已經有龐大客群,不需要這樣做,果然高度跟格局不同啊!
也跟我最近的體會一樣,口碑行銷勝過網路行銷,我經營平台那麼辛苦,但效果卻不如上次賞櫻團大姊的口碑行銷,認可我理念的她不僅包了紅包給我,還推薦好幾組朋友參加,所以未來我也會朝這個方向努力,畢竟我再怎麼厲害、再怎麼專業,就算據實以告別人也不見得相信;反而別人捧我、說我好會來得更有效率。
我自稱台灣首席香腸評論家,以後新北市烤香腸我只買「李溪口黑豬肉香腸」跟石碇的「石碇馬告香腸」,上次食記請參閱:https://mutakenta.pixnet.net/blog/post/33500080
至於新北市以外的,我推薦新竹縣橫山鄉的「球哥馬告香腸」,上次食記請參閱:https://mutakenta.pixnet.net/blog/post/33306887
以後若有發現其他地方好吃的香腸再跟大家分享,至於那些態度傲慢的店家,各位讀者就見仁見智,自己斟酌囉!我是這樣想啦,部落客要愛惜自己的羽毛,網紅、油土伯等自媒體也是,有多少依據說幾分話,我過去從無名小站到痞客邦寫了十幾年部落格,一向都是實話實說,就算幫朋友的店宣傳我也不會豪洨,因此我的客群跟粉絲都很相信我的推薦,也都會去體驗品嚐,我的TA都是有效客群,我不敢壞了自己的招牌。
所以我只相信自己的體驗,以及谷歌地圖上素人消費者的正負評價,自己很少看別的部落客文章,也從不去吃部落客推薦的店家,除非是歷久不衰的老店。雖然去年九月因疫情開始接業配案,我從無酬互惠到現在報價三千,從不像某些部落客將黑的說成白的,我還會主動向店家提出建言,因為個性樂於助人,不僅是對廠商負責,也是對消費者負責,這樣消費者、廠商跟我才能三贏不是嗎?別人文案寫再強、照片拍再美、流量觸擊再高,網友都心知肚明他們是收錢的寫手,導致現在很多人都不相信部落客,很慶幸自己是值得相信的清流。
現在只要有粉絲,隨便阿貓阿狗都自以為是KOL,還引起不少糾紛,尤其那些靠露奶的IG網美,粉絲再多又怎樣?會去看的都是「豬哥」粉絲,他們不會是有效客群,低價商品或飲料獲得曝光是可以,但高單價的商品他們才不會買單,我覺得她們去接業配還不如靠抖內賺得更多,除非她們的氣質跟格調撐得起口袋深的客群,我相信民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哪些是說話實在的KOL,哪些是發罐頭文的寫手大家都心裡有數,因此即使我流量不高,一樣有廠商中意我,因為我的公信力成就了我的影響力,「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一言興邦一言喪邦」,能捧紅店家就肯定能讓店家聲名狼藉、網紅現在紅不代表以後不會黑,所以不論是創業者或是KOL,秉持道德良知行事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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